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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促进大数据行动发展纲要》落地的6个预测

最近,关于大数据领域 最受关注的议题,当属9月5日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该《纲要》对中国发展大数据提出了明确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可谓是大数据发展的“国家级路线图”。
 
       有媒体把《纲要》提炼为“共享,开放,安全”三大关键词,笔者以为,如果一定要用关键词来概括《纲要》的主旨,必须再加上“应用,产业化”,并且“应用,产业化”是最关键的关键词。
 
       为何?全球范围内,运用大数据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正成为趋势——商业改变世界——通过数据的共享与开放,促进社会治理、政务服务的完善,恐怕只是大数据发展的基本目标。
 
       数据经济已经扑面而来。如何才能让大数据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应用与产业化,才是核心,也是《纲要》的最终落点。当然,这一落点的前提,就是共享,开放与安全。
 
       言归正传。大数据发展的“国家级路线图”已经出炉,最大的包袱已经抖完了,往下如何走,《纲要》如何落地,可能更考验各方智慧。预测如下:
 
       1.2015年年内,预计将在国务院层面组建推动大数据发展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设在工信部。由于《纲要》提出了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的时间表,而第一个时间节点是要在2017年底,“形成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如果没有一个最高层级的综合协调机构统筹推动,在短短两年时间内达成跨部门的共享共用,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当然,即使成立了这一机构,《纲要》中提及的部门、区域能否在2017年年底前达成共享共用,还是有相当难度的。
 
       2.共享开放数据的标准化将较快形成成果。大数据共享开放以及产业化,最大的桎梏之一,是数据的标准化问题。预计第一步将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层面形成议题,最大可能是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组建大数据标准化专委会,并在2016年上半年交付初步成果。
 
       3.公共数据资源、商业数据资源的版权归属将有明确的界定。数据的版权问题,涉及到各方利益的博弈;对于个人信用数据来说,也是“个人隐私神圣不可侵犯”。如何界定不同领域数据的版权,不是一件简单的工作,但数据的版权归属,必须尽快有一个说法。
 
       4.预计地方各级政府将陆续组建编制内的专门的大数据管理部门。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不是市场行为,而由于其专业性、技术型、跨部门、跨行业等特性,组建专门的协调管理机构势在必行。
 
       据报道,成都市经信委正着手筹备“大数据管理局”,主要职能是负责拟定全市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信息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推动信息数据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等。该“大数据管理局”由成都市经信委的信息安全处、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网络管理与信息化推进处共同抽调人员组建。
 
       成都市经信委“大数据管理局”将是全国第三个政府层面的大数据专门管理机构。此前的5月28日和6月1日,广州市、沈阳市分别成立全国首家和第二家大数据管理局,前者为隶属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的正处级行政单位,后者则是单独设立,行政级别为正局级,显示出沈阳对大数据发展的重视程度。
 
       5.大数据交易所、交易平台可能将雨后春笋。今年4月,全国首家大数据交易所在贵阳成立,数日前,陕西大数据交易所在西安挂牌。对于大数据应用及产业化来说,数据交易是其中的重要环节,而如何交易虽说是一种市场选择,但在当前的环境下,大数据交易却不仅仅涉及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交易平台这种联合实体来探索大数据交易涉及的应用、产业化等方方面面的问题,不失为一种破题之举。但是市场容量究竟有多大,交易平台是否需要遍地开花,还应该统筹考虑,以免泛滥。
 
       6.政府推动的地方性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建设将放缓,消化已有建设计划将成主旋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闲置资源压力将减轻。今年上半年,有工信部官员曾表示,我国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出现泡沫,而《纲要》对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统筹规划的要求,强调对现有数据中心及服务器资源的改造和利用,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投资。预计将对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带来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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