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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应尽快立法保护网络隐私

“QQ、360互掐事件让全国4亿多网民陷入‘隐私’恐慌,面对网络侵权,法律不应再沉默!”11月5日,王明雯在个人博客上发文,就网络立法及网络隐私权保护等问题广征民意。她表示,将把网民的呼声带到明年全国“两会”上,推动网络隐私保护立法。

2008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西昌学院法学教授王明雯提交一份由45名代表附议的议案,呼吁立法保护 “网络隐私”,这件议案因“单挑”法律空白点而引起关注。两年后的今天,在QQ和360的一场混战中,作为二者用户的王明雯同全国网民一道“受伤”。

从呼吁到“受害”:网络立法滞后

王明雯对网络的关注,始于2004年。当时,她的一名学生花20元钱网上购物,但银行卡上的500多元钱却被洗空。在帮助学生挽回网上购物损失的过程中,她发现,我国网络立法远远滞后于互联网发展。从此,这名法学教授与网络侵权问题较上了劲。随后几年,她在全国核心刊物连续发表3篇关于网络隐私保护的论文,指出网络已成隐私曝光重灾区。

在2008年全国“两会”上,王明雯提交了自己耗时半年写就、有45名代表附议的议案,呼吁通过立法筑牢维护网民合法权益的“防火墙”,并在全社会形成一整套保护网上隐私权的法律及其执行机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梁慧星首先附议,45名人大代表陆续签名。最终,这份“挑战法律空白点”的议案被作为四川代表团10大议案之一,提交到全国人大。

2009年全国“两会”,王明雯呼吁出台司法解释明确网络侵权问责。她说:“两年多来,从国家立法到地方立法都作出了一定的探索和努力,网络隐私保护不断完善,但与广大网民的期望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此次QQ、360互掐事件,让王明雯深深感到作为网民的无助。因为电脑上装有360软件,11月3日晚,王明雯的QQ突然被迫下线;4日,个人博客QQ空间打开不畅,她以为电脑中毒了,便用360杀毒。这下,电脑中的QQ组件程序被删,给她造成了很大不便。

从愤慨到惊喜:立法呼声高涨

无序的竞争,祸及无辜的网民!愤慨之余,王明雯也有些惊喜地看到,从网上到线下,立法呼声高涨,互联网用户隐私与用户安全,成为全国网民热议的话题。

在王明雯看来,此次QQ、360互掐事件充分说明,在网民享受搜索引擎、杀毒软件、社交网络和位置服务等诸多免费服务的今天,个人信息成为用户换取免费服务的代价,网民隐私成为互联网公司相互要挟和讨价还价的筹码,广大网民必须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目前我国网络立法远远滞后于互联网发展。今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明雯认为,这一规定非常笼统和原则,网络隐私保护立法势在必行。

从“单挑”到发帖:集结网民力量

王明雯告诉记者,将在明年全国“两会”上再提“立法保护网络隐私”。不过,与2008年时的“单挑”相比,她此次更想听听网友的声音。

“如何既保护个人在互联网上的正当权益,又不至于阻碍网络业的和谐健康发展?”5日,王明雯在个人博客“彩云的天空”中写下《腾讯360之争带给我们的反思》一文,抛出“网络业的无序竞争应当如何规范、网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该怎么办”等问题,集思广益。

截至记者5日晚发稿时为止,短短4小时里,跟帖已有整整一页。网友“归去来兮”认为:“为了网民们的利益不受或少受到侵害,希望早日就此进行网络立法。”网友“刺青”表示,期待早日通过立法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理顺相关法律关系,让互联网秩序井然。一些网友希望引入第三方监控、鉴定、评判,保护网民隐私,确保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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