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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1+6”系列新政三项开始实施

上周五召开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关村“1+6”政策和规划纲要动员大会上(以下简称“动员大会”),财政部、科技部相关负责人公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 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3项针对中关村企业先行先试的新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试点的意见》,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卫生部分别与北京市政府建立部市会商机制,确定一批联合支持的新立项项目,并在这些项目中进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试点。在总结科技重大专项列支间接费用经验的基础上,对试点项目中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开展间接费用补偿机制、科研项目经费分阶段拨付、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增加科研单位经费使用自主权的试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行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一次性处置单位评估价值或批量评估价值8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科技成果,由中央级事业单位自主处置,报财政部备案。

另外一个即将对外公布的政策是在中关村示范区实施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收益权改革试点。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转让)收入,拟将部分收益留给科研单位,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此外,财政部和科技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了即将在中关村示范区实施的试点政策。其中一个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试点政策。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试点工作有关办法也即将出台,针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必须要具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试点政策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范围进行了扩充,打破了企业必须成立一年以上才有资格申请认定的标准,注册满半年不足一年的企业也可以申请认定。

受益面最广的政策

3000家中小企业将直接受益

通过调整中关村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扶持中关村初创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对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都将有着重要意义。

动员大会上,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科技部针对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试点政策。对于在中关村注册的企业,能够入选高新技术企业,将享受到税收、金融、人才等一些列的优惠政策。

财政部和科技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了即将在中关村示范区实施的试点政策。其中,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政策显示:“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范畴新增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国家农作物品种、国防专利、技术秘密等五项内容,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研发费用占比达到10%的企业,允许以企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申报。”

根据现行规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必须要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知识产权主要是指技术专利、标准。由于技术专利、标准从研发到成果申报是个漫长过程,要求绝对地拿出成果才能被认定,企业可能很难坚持那么久。另外,有不少企业的药物配方、食品配方并没有申报专利和标准。

新规允许符合条件的研发企业以技术秘密视同拥有知识产权申报,打破了现行需要取得专利或标准才能申请认定的规定。今后还将出台企业秘密认定细则。

据了解,为支持中关村大量创新创业中小企业的发展,认定办法打破了以往企业必须注册一年以上才有申请的标准。对注册满半年不足一年,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20%以上的企业,可以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认定工作专家组只对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水平、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能力进行了评价,取消了对企业科技研发水平、科技企业成长性的评价。

“单是这项政策,估计就有超过3000家中关村中小企业直接受益。”科技部负责人表示,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曾会同北京市,对完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措施进行了深入调研。三部门调研后一致认同,中关村初创科技型企业聚集度高、研发投入高、技术含量高、成长性强,通过调整中关村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扶持这类企业快速发展,对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都将有着重要意义。

最有战略眼光的政策

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始“破冰”

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改革将使中关村率先成为全国的“试验场”,对未来进一步激活我国大批事业单位闲置资源有着战略性的意义。

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一直是制约我国科技资源难以产业化的“老大难”问题。由于政策不畅,许多闲置在高校、科研院所的先进专利“无人敢问”。

财政部最新发布的《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行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教【2011】18号),将使中关村率先成为全国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改革的“试验场”,对未来进一步激活我国大批事业单位闲置资源有着战略性的意义。

《通知》明确了中央级事业单位对科技成果处置的范畴,是指“中央级事业单位对其拥有的科技成果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无偿划转、对外捐赠、出售、转让等”。《通知》提出,对一次性处置单位评估价值或批量评估价值8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科技成果,由中央级事业单位自主处置,报财政部备案;8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的,仍按现有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财政部负责人表示,目前现行的制度规定,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转让)收入,扣除奖励资金后,作为非税收入全部上缴中央国库。新政策则提出,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转让)收入,扣除奖励资金后,将部分收益留给科研单位,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同时,为更好地调动中关村示范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经认真研究并报国务院领导原则审批,提出了将部分收益留给科研单位的方案,目前相关方案正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争取尽快出台。

最具人性关怀的政策

给科研项目组更多的资金支配空间

改变以往我国大部分科研经费拨付方式导致的科研项目承担单位重立项、轻产出,和一次性拨付可能导致的资金大量结余等问题。

当天,财政部发布了最新出台的《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试点的意见》(财教【2011】20号)。《意见》明确了试点的范围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卫生部分别与北京市政府确定的联合支持的新立项项目中,进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试点。

《意见》要求,对试点项目中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间接费用补偿机制。在试点项目中开展科研经费分阶段拨付、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增加科研单位经费使用自主权的试点。

据了解,我国现行制度对科技经费支出预算方面安排过细,要提前明确资金,而且科研单位对于经费使用缺少自主权,“买酱油的钱就不能买醋”,现行的政策僵硬、死板,无形中束缚了科研生产力。新政策则将增加科研单位经费使用自主权,在一定范围内放开了科研单位对经费的使用权。这在实际工作中,为科研组带来了许多便捷之处,彰显了人性化关怀。

科研经费分阶段拨付和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就是要通过“先科研后拿钱”方式,促使科研机构围绕目标任务,全身心地投入科研。改变以往我国大部分科研经费采取先项目申报、获批后一次性拨付由此导致的科研项目承担单位重立项、轻产出,和一次性拨付可能导致的资金大量结余等问题。科研经费部市会商机制,则把科研项目交给中关村企业来主导,以此调动中关村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的积极性。

财政部负责人表示,除了以上最新政策,去年开始,“研发经费加计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缴纳”等一批先行先试政策已开始在中关村实施。“考虑到示范区企业为员工教育培训要求较高的实际情况,将示范区内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发生的税前扣除限额由工资限额的2.5%提高到8%;对科技创新企业给技术人员的奖励,实行在5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同时,财政部、科技部联合推出的《中关村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的示范》,相比以往的自主创新经营分配制度,新办法适当降低了实施股权激励的门槛条件,细化了实施方案的有关细则,以及审批和后续管理操作内容,打破了限制高校和院所科技人员实施股权激励的瓶颈,为中关村科技创新型企业注入了新活力。”

声音

“部市会商”制度推动规划纲要落实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燕友

中关村创新平台的建设,重点是在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方面加大力度。

今年,北京市发改委将落实好国务院批复的6项政策,尤其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科研经费等方面。

同时,北京市发改委还会加大对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的力度。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研发产业化,通过政府采购、重大项目等市场需求的角度,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从需求上加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北京市发改委在中关村规划纲要中起到的作用体现在统筹协调。在落实中关村规划纲要方面,近期市发改委将制定一份“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具体实施意见。一方面加强宣传,使中关村广大企业、大学、科研院所了解规划纲要,另一方面,进一步推动规划纲要的落实,充分发挥中央各个部委的作用。此外,市发改委将会和相关部委建立部市会商的机制,围绕规划纲要的重点任务、项目,进行部市对接,通过中央和北京市来共同给予支持。

科技成果处置权对我们是大突破

清华大学党委书记 胡和平

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是对包括清华大学在内的研究机构,解决激励创新和促进成果转化问题的一个大突破。

北京市一直是本校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的首选之地。这次国务院同意中关村“1+6”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系列先行先试改革的实施,必将为清华大学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清华大学将根据北京市“十二五”规划和中关村战略产业策源地定位,积极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探索建立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完善政、产、学、研、用的创新模式,整合学校科技资源,发挥高端创新人才聚集的特点,集中力量攻克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建立研发和成果转化集中平台,力争在信息、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公共安全等几个较有优势学科领域的关键技术和产业化上形成突破。

“1+6”政策不弱于美国对硅谷企业的支持

联想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柳传志

我们国家对科技创新、高科技产业化的认识,至少不止20年。

然而只能喊不能做的原因就是政府部门多。高科技产业化是虚拟的东西,由若干部委领导,虽然大方向上是一致的,但做出具体的政策细则时却相当困难。

我认为,支持创新的政策,没有大方向、没有具体的落实细则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当年如果没有北京市委抓的三个仪式,用会议纪要来代替具体政策条款,解决了联想股权的问题,联想绝对不会有今天。如果后来,能把纪要变成政策细则,进一步落实,那北京就一定不止一个联想。

今天,中关村终于有了“1+6”政策。破冰之旅开始了。可谓高瞻远瞩、功在千秋。

政策细则的实施制定,将使很多企业像联想一样受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高职工教育经费列支比例等政策,将切实有助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员工素质,从根本上帮助企业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应对创新带来的挑战。

我几天前才从硅谷回到北京。中关村的“1+6”政策绝不弱于美国对硅谷、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问题是,我们还有别的差距,有的好解决、有的难解决,但是如果我们一步步坚定不移朝前走,问题都是能解决的。

坚冰已经被打破,破冰之旅是大势所趋,中关村不仅为中国树起旗帜,而且一定会为世界树起旗帜。

“1+6”政策焕发了央企活力

中国普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徐名文

作为中关村首批“十百千工程”重点培育的500亿元级别的企业,受到了中关村政策的实惠。

去年12月,中国普天与北京市政府进一步深化合作,投资建设中关村科学城三网融合创新园、宽带集群创新园两个项目,在永丰产业基地开发建设新能源电动车开发基地,积极推动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当前,我们正在加快新能源电动汽车研发和运营中心,积极推动北京市新能源电动车运用和产业发展。

可以说,“1+6”先行先试政策,为企业进一步创新发展注入了极大的动力和活力。中国普天要抓住这次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体制改革,牵头组建产业联盟,联合高校院所共同攻克核心技术,积极参与重点项目。

我相信,在“1+6”政策的推广下,中国普天可以更好地发挥和应用产业基础优势,推进高端人才和产业优化升级,将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并加大核心技术研发,搭建创新成果转化平台。

“1+6”政策将发挥中央企业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为中关村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发挥先导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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