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邮政发展改革行政协调机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邮政局等有关部门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策合力。二是建立邮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保障机制。把邮政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予以资金支持。三是完善邮政普遍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建立邮政普遍服务亏损财政补贴预算制度。四是加快建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建议国家财政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尽快出台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办法。五是完善邮政普遍服务监管机制。
本文来源于DOIT传媒,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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