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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的前世今生

随着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社会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和需求偏好发生显著变化,各行各业经历着数字化转型。金融,这个古老而富有传统的行业,同样面临着金融科技引发的新机遇和新挑战。面对众多新的闯入者和扑面而来的金融科技浪潮,金融机构必须采取应对之策。

金融科技、科技金融、互联网金融、金融大数据、区块链、数字货币⋯⋯当这些热词在媒体和大众口中频繁出现,即使很多从事金融几十年的“老兵”,也有目不暇接之感。

追踪金融科技发展历程

金融业本质上是数据密集型行业。在金融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信息科技始终是金融的重要创新甚至变革的力量,推动着金融业发展;而金融业一直以来都是信息科技产品和服务的重要买家,是IT产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从早期利用穿孔卡片辅助数据处理到使用计算机实施会计电算化;从借助大型机进行综合业务处理,到利用互联网开拓网络金融⋯⋯信息技术一直为金融业注入了强大的创新动力。

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科技并非始于当今,而是早已有之。这一阶段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与创新,主要由金融机构发起和主导,以金融电子化和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科技企业一般扮演技术服务或提供商角色。金融与科技,虽然相辅相成、共生发展,却彼此区隔,互不“侵犯”对方的领地,我们可以称之为“金融科技1.0”,也有人称之为“传统金融科技”。然而,随着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社会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和需求偏好发生显著变化,各行各业经历着数字化转型。金融,这个古老而富有传统的行业,同样面临着金融科技引发的新机遇和新挑战。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成为金融科技发展历史上的分水岭,金融科技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一些科技初创公司不仅仅满足于为现有金融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试图在某些方面涉足传统金融服务,甚至在某些领域和传统金融公司展开竞争。不依附于传统金融机构与体系的金融IT力量逐渐形成并独自发展起来。

到2014年,这一领域更吸引了包括监管者,产业界,消费者关注的焦点。据统计,2014年全球在金融科技领域的风险投资是2013年40亿美元的3倍,达到122.1亿美元。大量金融科技初创企业不仅成功闯入金融领域,而且作为一个新的产业逐渐壮大。更重要的是,金融科技向各类客户和各金融细分领域渗透,对人们的金融行为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甚至有可能颠覆整个金融行业。金融科技引发的金融创新,迸发出巨大的金融业变迁能量,也带来了新的风险因素。金融科技给金融企业带来的机遇或挑战目前仍然难以估量。这一阶段的金融科技,主要由科技企业发起,以去中介化(也称Uberization)、智能化等为主要特征,我们可以称之为“金融科技2.0”,也有人称之为“新兴金融科技”。

在“金融科技2.0”时代,金融科技初创企业之所以能够迅速发展,大体上有四方面的原因。

一是面对金融危机后更严厉的全球监管环境,金融机构更加关注合规与金融风险的防控,使中小企业和个人获得贷款的机会减少,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金融供给不足始终存在,这为科技公司创新金融服务提供了机遇。

二是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初创公司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的门槛大大降低。

三是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这些科技公司由于体量小或者本身带有“互联网基因”因而更加适合创新,也没有维护复杂而成本高昂的遗留系统,较少有监管合规方面的负担,往往专注于单一目的解决方案,能够比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快地利用数字技术的优势,开发更加友好的用户界面、交付成本更低、更适合数字渠道的金融产品。

四是消费者特别是伴随着互联网成长起来的年轻一代,已经习惯于手机等终端简单、方便、便宜、实时获得更佳的服务场景和客户体验,对复杂、冗长的传统金融服务逐渐失去耐心。

可见,金融科技顺应现代科技发展和数字化时代客户需求变化,为金融业注入了新的创新动力,也为传统金融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

厘清金融科技涵义

2016年以来,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科技金融这三个热词频繁出现在媒体和业界,很容易引起混淆。

互联网金融落脚点在“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等科技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因此,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金融业务和金融业态,理应接受金融监管。

科技金融落脚点也在“金融”,指的是金融如何支持和服务科技产业,包括如何通过丰富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融资租赁、创业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多元化的金融业态,以及金融专营机构(如科技银行、投贷联动公司)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发展。金融科技的落脚点在“技术”,是延展至金融领域并产生融合创新效应的技术。技术本身不涉及金融监管,只有应用于金融领域、可能带来新的金融风险时,才需要监管当局的介入。

金融科技(FinTech)一词源于美国,其本身也是一个创造的新词,由“Financial Technology”合成而来,从字面上理解即“应用于金融的技术”。目前,人们对于金融科技的理解不尽相同,有从产业、业务、科技等不同的角度,给出不同的解释。

一是将FinTech理解为应用现代科技从事金融业务创新的初创企业(或成熟科技企业)。美国和一些国际咨询公司基本上采取这一定义,并从产业的角度研究金融科技发展。例如,美国商务部认为,利用软件和技术提供创新金融服务的金融科技公司(Financial technology companies,简称FinTech),通过降低金融成本、延展服务范围,将重塑和改善整个金融面貌。

普华永道 (PWC)认为,金融科技是金融与科技的交汇地,专注于技术的初创公司和市场闯入者创新推出本属于传统金融服务业的产品和服务。这一定义将金融科技限定在一个较窄(初创公司)的范围。

毕马威(KPMG)也持有类似观点,其发布的全球金融科技100强及中国金融科技50强,都是选择从事金融服务创新的初创科技企业。

而安永(EY)在其《全球金融科技前沿展望》中认为,通常将那些具备高成长性,并且融入创新型商业模式和技术手段从而使自身有条件进入、扩展、乃至颠覆金融服务业的组织机构定义为“金融科技企业”,该定义并不局限于初创或新兴企业,同时也包括那些发展成熟、已成气候的企业,甚至还包括一些非金融服务领域企业,如电信运营商和电子商务零售商等。

然而,传统金融机构一直是金融科技的主要参与者与实践者。随着金融科技初创公司业务模式的不断创新发展,传统金融机构也开始愈发重视利用现代科技加快金融创新,将主体限定为“初创公司”难以客观描述金融科技现实。这方面,英国贸易与投资总署将金融科技划分为传统金融科技与新兴金融科技。传统金融科技主要指大的技术厂商为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新兴金融科技主要指致力于替代传统金融机构中介服务,并通过新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创新金融服务的新兴企业。

二是将金融科技理解为金融与科技相结合所形成的创新业务模式,包括移动支付、网络借贷、网络保险、股权众筹、智能投顾等。例如,投资百科(Investopedia)认为,金融科技是金融与科技的合成词,用来描述21世纪新出现的一些金融服务类别。英国政府首席科学顾问发布的《金融科技未来》报告认为,金融科技通过金融与科技的融合,有望创新和颠覆传统金融模式和业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一系列全新的服务。我国互联网金融也是从业务模式的角度进行界定,即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三是将金融科技理解为现代科技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和创新,特别是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和创新,但不包括印钞、金库安全等传统技术。例如,牛津词典将金融科技定义为用于支持或促进银行和金融服务业发展的计算机程序和其他技术。

在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金融工作委员会组织编撰、即将于近期出版发行的《2016中国金融科技发展概览》,也是从现代科技的角度,通过追踪国内外金融科技最新进展和创新成果、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应用案例,展现我国金融科技应用和创新发展情况。但报告提出了一个更具包容性、能够涵盖国外金融科技与我国互联网金融实践的“金融科技”新解释:金融科技是指科技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旨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改善客户体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更好地满足人们的金融需求,其参与者不仅包括通过科技提供创新金融服务的金融科技公司(FinTech)和通过科技应对金融合规和监管的监管科技公司(Regtech),也包括传统金融机构、为金融业提供技术服务的科技公司、投身于该领域的投资公司与孵化器以及金融业不可或缺的监管机构,它们共同组成一个生态体系,在竞争与合作中,共同推动着金融业的创新、变革与发展。

管窥金融科技生态

金融科技作为一个生态体系不断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较为明朗的体系架构,如图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金融科技处于金融与科技的交叉地带。科技企业逐渐向金融渗透,蚕食传统金融企业的领地,成为传统金融的“搅局者”、挑战者;传统金融机构也在向科技企业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美国高盛甚至号称自己就是一家科技公司,其员工中的1/3是技术工程师,总数比Facebook还要多);风投孵化机构(以及部分金融机构)借助资本助力金融科技初创企业;金融监管当局面对新形势也在不断调整监管思路和方法。

金融科技生态体系

金融科技的落脚点是科技,科技在这一生态中发挥着基础作用。

互联网(包括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互联网与各行各业的融合正在改变着人们生产生活和理解世界的方式,成为金融创新的重要源泉。

云计算是推动信息技术能力实现按需供给、促进信息技术和数据资源充分利用的全新业态,是信息化发展的重大变革和必然趋势,有利于分享信息知识和创新资源,极大地降低了金融业创新和进入门槛。

大数据是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正快速发展为对数量巨大、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关联分析,从中发现新知识、创造新价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服务业态。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结合,开辟了金融服务新范式,在客户认证、精准营销、融资授信决策、金融预测与风险防范、辅助量化交易、智能投资顾问、智能客服等领域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区块链本质上是一种分布式的公共账本,由参与者共同负责核查、记录和维护,具有点对点直接价值交换、交易透明不可篡改、安全可靠等特点,已经在数字货币、跨境支付、证券清算、贸易融资等领域探索应用,有可能构建一种全新的金融基础设施,彻底改变现有金融生态。而网络空间安全为互联网时代金融安全提供保障。

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网络空间安全等新技术,为金融创新提供了不竭动力,推动金融业快速演变,也催生了今日金融科技的繁荣。

在这一过程中,新兴金融科技企业、传统金融机构以及风险投资、监管机构等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共同推动了支付、资产与财富管理、借贷与融资、保险等各金融细分领域的创新与变革,促进了金融业的繁荣和发展。以支付为例,当使用第三方手机支付就可以很顺利地在一个城市生活,当路边摊贩也挂着支付宝或微信支付二维码,银行在前台已经失去了直接面对转账汇款客户的机会,成了第三方支付的通道。未来,区块链技术在支付领域的创新应用,使点对点直接支付成为可能,这就有可能抄了银行的后路,使银行彻底失去在支付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又比如,华尔街日报以“银行业的优步化”(The Uberization of Banking)为题,专门报道了一家叫作SoFi的金融科技公司。这家公司从做斯坦福大学MBA学生贷款起家,如今已经把业务扩展到一般的个人贷款、抵押贷款以及财富管理等广泛的领域。令人称奇的是,这家金融科技公司采用了与传统银行完全不同的商业模式——采用不一样的信用评估方法;不吸收存款;通过将自己的股权释放给各类投资基金或对冲基金筹集资金放款;将已发放的贷款进行资产证券化进行再融资。这种股权融资银行不存在期限错配风险,不会发生挤兑,也不受现有银行监管约束。

在金融科技生态体系中,监管当局的作用至关重要。其监管方式和力度会直接影响一个新兴行业的走向,甚至关系到行业的生死存亡。金融科技可能带来一些新的风险,也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银行及其他受到严格监管的金融机构,与没有监管或轻度监管的新兴市场参与者(成熟科技公司或金融科技初创公司)同台竞技,显然对金融机构不够公平,这就需要有新的监管思路。总体看,相当一部分国家对于金融科技的发展采取支持或者较为宽容的态度,以鼓励和支持金融科技发展。例如,英国首先提出、其他一些国家后续跟进的的“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以实验的方式,创造了一个“安全区域”(safe place),适当放松参与实验的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监管约束,激发创新活力。

应对金融科技挑战

面对众多新的闯入者和扑面而来的金融科技浪潮,金融机构必须采取应对之策。从目前情况看,一些金融机构已经积极采取行动,而大部分机构尚未做好充分准备。根据埃森哲的一份调查,有28%的机构制定了全面的金融科技发展战略,高达72%的机构仅有零散的应对策略。而在推进金融科技发展战略过程中,金融机构又会面临三方面的挑战:一是改变金融机构现有技术和系统面对较大阻力;二是新技术创新应用的速度难以适应市场需要;三是金融科技人才和相应企业文化缺乏。

我国金融科技在全球处于一定的领先地位,一些全球金融科技排行榜中不乏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身影;花旗银行更认为全球金融科技使银行业进入一个发生变革的临界点,而中国超越欧美已经越过这一临界点。无论国际上如何评价,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除了BAT等互联网巨头和一众互联网金融初创企业,传统金融机构也提出互联网金融战略(如中国工商银行 e-ICBC战略),大力发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网上商城、直销银行,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应用和创新方面也在进行一些探索。然而,面对飞速发展的金融科技,传统金融机构至少应从三个方面迅速采取更有力的行动。

一是利用自身力量,加强重点领域金融科技研发。我国各金融机构科技开发和创新能力差距较大,且研发力量注重解决当前业务问题较多、投入未来创新发展相对较少。新形势下,金融机构要拿出一部分研发力量,跟踪金融科技发展前沿,持续学习掌握前沿技术,选择一些重点领域,开展具有一定超前性的创新研发,结合金融机构的品牌和基础设施优势增强竞争能力。一些大行已经开始行动,例如,中国工商银行把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作为重点创新应用领域,开展超前性研发;UBS在伦敦金融高科技孵化基地Level开设了办公室,专门研究创新的E-区块链(Eblockchain)应用;中国银行成立金融技术办公室,专门从事未来3〜5年金融科技创新研发;花旗银行在2015年11月成立“花旗金融科技”(Citi Fintech),这个新部门不仅招募了大量来自亚马逊、贝宝等科技公司的员工,还与其他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开展创新研发,其首要任务是使APP用声音和面部识别取代密码。

二是秉承开放共赢精神,加强与金融科技相关企业合作。金融机构要学习开源、开放的互联网文化,在加强自身人才培养和技术储备的同时,坚持开门创新。一方面,要勇于开放一些自身的数字化资源。这方面国外已经有一些先例。例如,德国Fidor Bank建立了一个专门的带有一定开放应用接口(API)的中间件,用于为合作伙伴提供支持,以进一步为本行客户提供更丰富更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高盛、摩根大通等金融机构不仅使用开源软件,也向开源社区贡献自己的开源项目。另一方面要加强与领先科技或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如瑞士信贷、巴克莱、UBS、花旗等众多银行宣布与纽约一家区块链技术初创公司R3 CEV合作,共同投资开发企业级区块链技术标准,以便使这一技术能够为金融业提供区块链解决方案。

三是加大金融科技投资力度,融入金融科技浪潮。风险投资一直以来是金融科技初创公司融资的主要途径。近年来,国际上一些金融机构如高盛、花旗、桑坦德、摩根斯坦利、美国银行、三菱日联金融集团等在投资并购金融科技公司方面相当活跃。在我国,金融机构投资科技公司,不仅可以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发展,而且可以获得金融科技相关人才和技术,能够较快推进自身金融科技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银行业机构加大创新力度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为我国银行业参与金融科技投资提供了难得的新机遇。

从更长远的角度,面对数字化生活浪潮和客户需求的巨大变化,金融机构迫切需要重新思考自身在新金融生态中的位置和经营管理模式,制定更彻底的数字化转型战略,迎接金融科技带来的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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